蘇安辦函﹝2024﹞25號
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安委會:
《江蘇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4年5月29日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制定《條例》的重大意義
制定《條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重要指示精神,通過頂層設計,健全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的創新舉措;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創新實踐;是完善地方立法,全面加強和規范所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管理,改進安全生產監管方式的創新突破。
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委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刻認識制定《條例》的重大意義,全面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二、廣泛宣傳培訓,準確理解把握《條例》的實質內容
(一)認真制定宣貫方案。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委會要把《條例》的學習宣貫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制定宣貫方案,細化目標任務,確保《條例》宣貫和整體工作一并推進、同步落實。
(二)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委會要把《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納入法治宣傳和安全生產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加強與主流媒體合作,通過多種形式和各種活動,擴大《條例》社會宣傳面,普及《條例》有關要求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參加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三)準確把握實質內容。《條例》將安全生產風險報告適用范圍由工業企業擴大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明確了安全風險管理的總體原則、部門職責、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法律責任等,突出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管理,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委會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條例》中的新制度、新措施和新要求,加強安全風險監督管理,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和報告工作。
三、強化責任落實,扎實有效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各級安委會要加強對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理機制,細化明確各有關部門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職責,加強鄉鎮、街道以及各類功能區安全風險監管力量建設。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切實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本行業領域相關單位安全風險管理的監督檢查。
(二)按時完成任務。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業領域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本行業領域的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依托本行業領域現有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安全風險網上報告信息平臺,嚴格按照序時進度要求完成重點任務。
1.制定完成本行業領域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目錄參照《行業領域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樣例)》(附件1)。(2024年10月底前)
2.建設完成全省統一的安全風險網上報告信息平臺。具體建設標準及數據接入規范由省安委辦另行發布。(2024年12月底前)
3.完成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和報告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服務和指導督促。(2025年3月底前)
(三)不斷總結提升。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委會要結合《條例》的貫徹落實,及時制定配套制度,不斷總結經驗做法,強化風險報告平臺運用,提升監管和服務水平。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與《條例》有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照清理工作,與本《條例》有抵觸的條款要依法依規進行修改或廢止。
請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業領域的主管部門,明確負責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聯系處室及聯系人,于2024年7月10日前將《省有關部門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聯系表》(附件2)報省安委辦,聯系人及電話:王偉,025—83332387,13675165448。
江蘇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3日
原文轉自:https://yjglt.jiangsu.gov.cn/art/2024/7/3/art_3154_11287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