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治理是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國之大者”。為落實總書記“把長江和太湖流域等生態環境保護好”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把太湖治理作為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標志性工程”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我省太湖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助力太湖水污染防治,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以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起草了《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集修改意見和建議。
有關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傳真(025-83390534)或電子郵件(jssfgwgyc@163.com)反饋。社會公眾在提出意見和建議時,請一并說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pdf
2. 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pdf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4日
原文轉自:https://fzggw.jiangsu.gov.cn/art/2024/4/24/art_284_11227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