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區、各區(國家級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和促進全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和《江蘇省企業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試行)》(蘇應急規〔2022〕1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南京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標準化定級工作。
南京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南京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全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三級標準化)建設,全面指導和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應急〔2021〕83號)和《江蘇省企業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試行)》(蘇應急規〔2022〕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開采、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以下統稱企業)三級標準化定級的申請、評審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要求,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包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在內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保持有效運行并持續改進,全面管控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風險,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安全問題,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企業可依據本辦法自愿申請三級標準化定級。
第四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原則上按照應急管理部制定頒布的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執行。應急管理部未制定定級標準且江蘇省應急管理廳根據需要已經組織制定相關定級標準的行業,按照省應急管理廳制定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執行;其他沒有定級標準的行業,可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作為定級標準。
第五條? 南京市應急管理局為全市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開采、金屬非金屬礦山、金屬冶煉(含高溫熔融金屬鑄造、規模以上企業)、粉塵涉爆(涉粉作業10人以上)、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人民幣1億元及以上的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以下統稱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的三級標準化定級部門。
市應急管理局成立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領導擔任組長,相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能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承辦三級標準化定級企業公示公告、統計匯總及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江北新區、各區(國家級開發區)應急管理局為屬地除上述行業領域外企業的三級標準化定級部門,負責屬地相關企業申請三級標準化定級工作(包括材料受理、審核、組織評審、現場評審、公示、公告等 )。
第六條? 市應急管理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社會組織,作為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三級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以下簡稱組織單位),承擔全市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三級標準化定級申請材料的接收、初步審核,負責對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三級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的管理,監督現場評審過程和質量等工作。
第七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工作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現場評審與定級工作經費由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從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分別予以保障。
三級標準化定級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有關單位對申請定級企業進行三級標準化的現場評審(從事現場評審工作的單位以下簡稱評審單位),并向社會公布名單;也可自行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定級企業進行三級標準化的現場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以及參與現場評審的人員都不得以專家費、差旅補助等任何理由收取或變相收取企業費用。
第八條? 企業三級標準化定級按照自評、申請、評審、公示、公告等程序進行。
第九條? 自評。企業應當自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成立由其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生產一線員工代表參加的工作組,對照安全生產標準化相應定級標準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管理現狀進行診斷,建立并保持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系統化、崗位操作行為規范化、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作業環境器具定置化。企業每年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并形成書面自評報告(格式見附件1),在企業內部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持續改進安全績效。
第十條? 申請條件。企業申請三級標準化定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并由主要負責人對其符合性、真實性做出承諾:
1.依法應當具備的證照齊全有效;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36號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45號令)等法律法規要求;
3.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依法持證上崗;
5.申請定級之日前1年內,未發生死亡、總計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6.未發生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事件;
7.未被列入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8.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按照規定報告安全風險;
9.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被撤銷三級標準化等級之日起滿1年的或者前一次申請三級標準化定級被告知未通過之日起滿1年的,可按上述條件再次申請定級。
第十一條? 申請。申請三級標準化定級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分別向市、區三級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
2.營業執照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未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行業不需要提供);
3.自評報告(上傳按要求形成的書面報告影印件);
4.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書面審查意見(報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的書面報告等材料;
5.工廠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復印件;
6.重大危險源清單(無重大危險源的企業不需要提供);
7.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和風險報告資料;
8.主要負責人對申請條件做出的符合性、真實性承諾(上傳主要負責人本人簽字的影印件)。
原則上企業應于每年6月、12月前通過江蘇省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https://yjt.jszwfw.gov.cn:31443/portal-web/#/login-page)提出定級申請并提交前款規定的申請材料,特殊情況也可向組織單位直接遞交紙質申請材料。
組織單位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初審意見匯總后集中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組織單位的初審意見和年度評審工作經費情況,會同領導小組中的相關職能處室共同研究確定擬開展現場評審的企業名單。
組織單位收到確定的企業名單后,制定評審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向評審單位下達評審通知,提出現場評審時間、進度等要求。市應急管理局自行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評審的,直接按企業數量情況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評審。評審單位收到評審通知后,應當按照評審企業數量和現場評審時間、進度等要求,組建現場評審組。派出到每一家企業的現場評審組,原則上不得少于3名本單位的專職評審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具備與所評審企業生產工藝、設備等相關的專業背景;涉及特殊專業或特殊要求的,報經組織單位同意后可外聘專家1名。現場評審應當按照評審程序(另行制定)開展工作,客觀公正地出具評審報告(格式見附件3),并由評審單位審核同意后報組織單位。評審單位自收到評審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含企業存在問題的整改時間)完成現場評審。
定級部門自行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評審的,應當按照上述的現場評審人員數量、專業、評審程序等要求進行,其評審報告由專家組組長簽名后直接報組織單位。
組織單位對接收到的企業評審報告進行審核,審核中發現存在問題或有異議的,可組織人員進行核查確認。審核、核查后形成定級建議,并定期將建議定級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現企業存在主要負責人承諾不實的,現場評審及定級相關工作即行終止并書面告知企業,自告知之日起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三級標準化定級申請。
第十三條? 公示。領導小組經集體討論,確定擬定級企業名單,在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收到企業存在不符合定級標準以及其他相關問題反映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組織核實。
第十四條 公告。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實不存在所反映問題的企業,報經領導小組確認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公告,并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應急管理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等有關規定,將經三級標準化定級的企業名單抄送市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和工會組織,以及相應銀行保險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對未予公告的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江北新區、各區(國家級開發區)應急管理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公告結果(所定級企業情況)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第十五條? 企業標準化等級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可以申請重新定級。
第十六條 重新申請原等級的企業,在3年有效期內如符合以下條件,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
1.按照標準化體系運行并持續改進,每年開展自評并按規定提交自評報告;
2.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
3.未發生總計重傷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4.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所涉及的標準化相關內容無修改變更,所屬行業定級標準未修訂變更的;
5.主要生產工藝、設備、產品、原輔材料等無重大變化,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可通過江蘇省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提出直接定級申請,并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組織單位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復核,審核、復核通過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程序予以公示、公告。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對直接定級企業的條件符合性進行抽查,抽查不符合定級條件的,撤銷其等級。
企業不符合直接定級條件或者未在有效期內提交直接定級申請的,可以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重新申請定級。
第十七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或經信訪舉報核實確認,發現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市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領導小組中的相關職能處室共同研究確認后,撤銷其三級標準化等級并予以公告,同時抄送市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和工會組織,以及相應銀行保險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1.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
2.連續12個月內發生總計重傷3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
4.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5.被列入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6.提供虛假材料、承諾不實,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
7.行政許可證照注銷、吊銷、撤銷的,或者不再從事相關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
8.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
9.未按照標準化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情節嚴重的。
第十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按照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應急管理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激勵獎勵措施,支持和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1.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作為分類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對經標準化定級的企業可實行“雙隨機”抽查或減少執法檢查頻次;
2.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按有關規定下浮費率;
3.支持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作為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鼓勵金融信貸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企業優先提供信貸服務;
4.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企業申報國家和地方質量獎勵、優秀品牌等資格和榮譽的,予以優先支持或推薦;
5.對符合評選推薦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企業,優先推薦其參加先進單位(集體)、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等評選;
6.有條件的區(開發園區)對經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的企業,可自行給予其他獎勵。
第十九條? 定級部門應當加強對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及其人員的監督管理,發現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現場評審結論失實、報告抄襲雷同或有明顯錯誤等問題的,約談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發現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及其人員參與被評審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培訓、咨詢相關工作,或存在收取企業費用、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的,取消有關單位和評審人員參與標準化評審資格,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定級部門組織對企業三級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或質量審計,促進企業提高標準化創建、運行質量。
市應急管理局對江北新區、各區(國家級開發區)應急管理局三級標準化定級考評工作開展抽查檢查,并將結果反饋各區應急管理局,各區應急管理局根據抽查檢查反饋結果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條? 組織單位要建立健全評審組織工作制度,加強對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的監督和管理,提高現場評審工作質效。
第二十一條? 評審單位要加強評審過程的管控,規范評審人員行為,嚴格遵守評審程序,客觀公正出具評審報告,并對作出的評審結果負責。評審單位不得出具不實或虛假評審報告。
參加現場評審的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領域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具備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評審工作相應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并接受相關繼續教育培訓。
第二十二條? 江北新區、各區(國家級開發區)應急管理部門可參照本管理辦法對負責的行業領域企業三級標準化開展定級評審,也可以另行制定辦法。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寧安監〔2018〕144號)同時廢止。
附件: 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doc
?????2.?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申請表.doc
?????3.?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報告.doc
相關解讀:http://safety.nanjing.gov.cn/njsaqscjdglj/202211/t20221124_3764492.html
原文轉自:http://safety.nanjing.gov.cn/njsaqscjdglj/202211/t20221124_3764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