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
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的通知
應急〔2022〕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風險挑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號)和《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安委辦〔2021〕7號),指導和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加強源頭準入,現將《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應急管理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6月10日